28名违纪者被追究责任
2006-07-25 1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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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获悉,今年1—6月份,市及县(市)区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261件,办结241件,办结率92.3%,对构成违纪的28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责任追究。其中市投诉中心共受理61件,办结57件,办结率93.4%;对构成违纪的4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责任追究。 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今年加强了对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纠风部门,在43个部门上报书面材料的基础上,重点听取了各部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等五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为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突出重点,加大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方面影响发展环境问题的查处。今年上半年,市投诉中心调查投诉14件,办结12件,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其中给予行政处分的3人,行政告诫的1人。在接到部分企业反映某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公款私存问题后,投诉中心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向该部门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该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和行政记过处分,分管领导也写出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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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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