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清偿九成工程欠款
2005-12-15 08:16:56 作者:□记者 晁明春 通讯员 高伟宁 报道 来源: |
本报讯 记者12月12日从济南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本级政府带头,济南市被拖欠方直接通过网上上报建设部的拖欠工程款清偿总比例已达91.34%,其中济南市本级政府(含区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总清偿率已达99.52%。 据悉,为落实清欠责任,济南市确定由市政府负责解决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拖欠,同时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清欠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凡登陆中国建设信息网申报的拖欠项目及未上网但实际存在的政府及部门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均列入本次清理范围,市教育局、国资委还分别作为重点单列部门,直接管理本系统投资项目的拖欠。 同时,还针对建设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了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即对有经营收入并盈利的单位,可自行解决;无经营收入且有房屋租金收入的单位,可从应上缴的租金收入中解决;既无经营又无租金收入的单位和市政公用部门,由市政府通过资产置换和从市筹基建、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配套费、水利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等中统筹解决。 “济南网上拖欠工程款共涉及工程数1380个,原始拖欠额达34.4506亿元,目前已解决1251个工程,解决拖欠额31.4681亿元。其中涉及到济南市市属的142个政府投资项目,目前已有139个解决了工程款拖欠问题,尚欠拖欠额只剩下145万元。”济南市清欠办李建捷科长告诉记者说。 为防止前清后欠,构建防欠新体系,济南市还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建立了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建立了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款支付审核制度,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对存在拖欠分包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本地及外地进济施工企业,予以暂缓资质年检和进济施工备案;对存在拖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暂缓资质年检外,还对其新开发项目不予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旧欠未还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设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一律停止其新上项目的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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