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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楼号带来麻烦一串
2008-05-06 08:15:00 作者: 来源:
客人来访串错门 家具送到别人家
  □记者 赵琳 报道
  本报济南讯 4月中旬,省城锦绣泉城小区一期4号楼的业主娄伟“荣升”父亲。本来是值得高兴的事儿,可娄伟却有些郁闷:每次有人来道贺,他都得亲自出来迎接,“我住一期4号楼,可他们好些跑到二期4号楼去了!”
  一个小区有两个4号楼?记者有些纳闷。“不只4号楼,1、2、3号楼分别都有两个!”娄伟说,二期交房后,一期的1、2、3、4号楼突然被物业分别挂上了14、20、19、13号楼的牌子,而二期的22、21、23、20号楼却分别被挂上了1、2、3、4号楼的牌子。4月28日上午,记者看到,娄伟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是4号楼,而房产证上却成了13号楼!娄伟很生气:“怎么能不经业主同意,说改就改?”
  有类似困扰的业主还有一期1号楼的王先生,“开通有线电视、网线时,我得反复强调楼号,生怕人家找错了。”在锦绣泉城小区的业主论坛上,很多二期业主也发帖抱怨:装修时,建材公司、家具店、家电卖场经常把货送“串”了。
  如果说生活中的小麻烦还能忍受,那么法律上可能出现的纠纷就让一些业主坐立不安。娄伟说:“有了孩子,父母要过来照顾,过几年我想换个大房子。可是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楼号不一致,到时候买主心里肯定要嘀咕,要是出现纠纷怎么办?”
  记者联系到锦绣泉城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新楼号是东风派出所确定的,他们也没办法,希望业主能理解。记者打电话询问东风派出所,户籍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老楼号由开发商依工程进度排定,新楼号则是按《山东省门楼牌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顺序编排的。开发商缺乏法律常识,没有事先与派出所沟通。业主如要卖房,可要求开发商更改购房合同,或到派出所开个证明即可。
  对此,一些业主表示不能接受。王先生说:“开发商的责任,为什么让我们承担?应该恢复原楼号,赔偿损失。”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省城律师王辉。他指出,开发商自行确定的楼号,公安机关在户籍登记、日常管理工作中是不予采纳的。针对业主购房合同与户口本、房产证上楼号不一致的情况,王辉认为,一些业主坚持采用购房合同上的楼号很难得到法律支持,但如有业主要求根据户口本上的楼号更改购房合同,开发商不该因为怕麻烦而不改合同。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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