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信息被泄露却难以维权
2008-04-19 07:38:00 作者: 来源: |
□记者 吴允波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王老师您好,您听说婴儿奶粉将要大幅涨价了吗?您为孩子储备下足够的奶粉了吗?”4月16日中午,正在午休的山东师范大学教师王女士接到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原来是北京一家奶粉生产厂家通过电话推销奶粉。王女士怀孕半年多来,接到很多此类推销电话。不胜其烦的她想依法维权,却发现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口”。 王女士怀孕后不久,接到过一个电话,邀请她去听音乐会。王女士去了之后才知道,这场音乐会是某知名品牌的奶粉生产厂家举办的,节目多是适合孕妇听的比较舒缓的曲目,但首先得耐心听一大段厂家的产品介绍。随后,邀请去听讲座、听报告会、听音乐会的电话隔三差五地打来;后来,竟然有很多北京、上海、青岛等地的奶粉生产厂家,通过长途电话推销奶粉。有一次,王女士收到一条问候短信,心里很高兴,结果看到最后,发现是一个奶粉生产厂家发来推销奶粉的。春节后,竟然还有一个奶粉生产厂家每月派人到家中送海报,来人进了王女士家就喋喋不休地讲他们产品的优点,主人再三下逐客令都赶不走。 有时候,王女士一看来电是外地号码,以为是外地朋友打来的,接起来却是推销电话。特别是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电话或者短信突然响起,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愤怒之下,王女士想追查一下是谁泄露了自己怀孕的信息。于是,再接到推销电话时,她就询问推销员:“我怀孕了,你咋知道的?”一位推销员说:“听朋友说的。”其他推销员也表示,是听王女士的同事朋友介绍的。王女士仔细想了一下,怀孕后曾经办理过“娃娃证”,先后到两家医院进行过检查。于是,王女士又询问了办理“娃娃证”的部门和两家医院,但有关人员都十分肯定地说没有泄露过她的信息。 王女士咨询了公安部门后获悉,自己只是接了一些推销电话,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公安部门管辖的范围。王女士想诉讼维权,省城律师张磊介绍说,如果知道谁泄露了自己的信息,可以根据侵犯隐私权的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不知道是谁泄露了信息,或者没有确切的证据,那就没有明确的被告,则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防止私人信息被泄露,还有待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努力了一大圈,王女士发现,自己的私人信息被泄露,生活受到了干扰,想维权还真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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