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新闻
站内搜索:
一车主救人闯红灯被免予处罚
2008-04-18 07:28:00 作者: 来源:
律师认为这体现了执法的合理性
  □记者 吴允波 实习生 路文辉 报道
  本报烟台4月17日讯 闯红灯会面临什么处罚?司机都知道,一般会被罚款200元扣3分。今天,记者从烟台开发区交警部门获悉,对于昨天一私家车主救人闯红灯的违章行为,交警部门作出决定,对违章司机免予处罚。法律界人士认为,交警部门的处理决定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值得推广。
  4月16日一大早,烟台开发区居民高强发现,妻子由于肚子痛头顶冒冷汗,很快连呼吸都有困难了。他立即带妻子来到马路上,想打出租车去医院。但是,先后有3辆出租车经过,看到乘客是病人竟没有停下。正当高强万分着急时,一辆车牌为鲁F67275的私家车经过。原准备送孩子去幼儿园的车主,拉着高强夫妇一路疾驶去医院,途中为争取时间闯了红灯,被监控录像拍了下来。高强的妻子则因为司机一路疾驶争取了时间,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
  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鲍警官介绍说,只有救护车、消防车等少数特种车辆才可以闯红灯。一般情况下,私家车闯红灯要罚款200元并扣三分。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紧急救人就可以闯红灯。不是规定的车辆闯红灯就是违章行为。但因为救人闯红灯和普通的闯红灯毕竟不同,是情有可原的,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因此,烟台开发区交警部门经过研究作出决定,对因救人而闯红灯的司机免予处罚。
  省城律师王振鹏认为,救人闯红灯,损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但保全了一个病人的生命,权衡利弊,是对社会有利的紧急避险行为。行政机关依法执法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执法的合理性。对因救人而闯红灯的司机免予处罚,就体现了执法的合理性。在国内其他地方,曾经出现过执法人员冷漠执法导致群众伤亡的事件,那种机械地根据法律条文执法的行为,背离了执法的最初目的和立法本意。因此,烟台开发区交警部门这种合理执法的行为值得大力提倡。
编辑: 李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