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陈春龙解救人质壮烈牺牲
2008-03-22 08:29:00 作者: 来源: |
□记者 张子扬 通讯员 石宝生 王金梅 报道 本报聊城3月21日讯 昨晚,一歹徒身绑炸药在聊城一居民家中劫持人质。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在解救人质过程中,不幸被刺伤颈部。因伤势过重,陈春龙于今天凌晨壮烈牺牲。歹徒史某被击伤后死亡。 3月20日20时许,歹徒史某(男,27岁,青岛人)因感情问题手持匕首、身绑炸药,闯入聊城开发区某小区的贺某(女,聊城人)家中将其劫持,声称若不能将贺某带走就引爆爆炸装置,气焰极为嚣张。接报案后,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对持刀男子进行反复劝阻,一方面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并迅速将案情向市公安局汇报。闻讯,市长助理、公安局长任建军立即带领特警、刑警、武警赶赴现场,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具体处置方案。 民警化装成贺某的亲戚,巧妙地与歹徒周旋,尽量稳定歹徒情绪,防止事态恶化。与此同时,以贺某外婆突发疾病为由,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身着防刺背心、外罩白大褂,化装成大夫进入现场,伺机解救人质,制服歹徒。歹徒一直将匕首放在受害人颈部,并叫嚣谩骂,不让其他人靠近,情况十分紧急。 23时45分,民警设法与歹徒的母亲取得了电话联系,又将电话交给史某,试图通过其母亲进一步规劝史某,伺机制止犯罪。就在歹徒注意力分散、所持匕首离开贺某颈部的一瞬间,陈春龙猛扑上去夺取匕首,搏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造成大动脉出血,当场昏倒,被急送医院抢救。 此时,犯罪嫌疑人情绪严重失控,劫持着受害人走出室外。现场指挥部立即决定参战人员紧紧盯住歹徒,抓住时机采取果断措施。今天凌晨0时10分,当追至中华路附近时,民警果断开枪,将歹徒击伤,人质得到解救,歹徒随身携带的爆炸物也被拆离。歹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虽经全力抢救,但陈春龙因伤势过重,不幸于今天凌晨壮烈牺牲。据了解,出生于1978年的陈春龙,2004年12月加入警察队伍。参加工作以来,他一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前不久又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今天上午,聊城市市委书记宋远方专程赶到医院慰问看望陈春龙的家属。聊城市各界群众闻听消息后,纷纷到陈春龙所在的特警支队表示沉痛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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