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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全程管理

2006-07-25 14:11:24
  □记者 李文明 报道 
 
  本报济南7月9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将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全程管理,通过严把项目用地的四个关口,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政策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介绍,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用地规模,引导企业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是缓解土地资源紧张的重要途径。为此,我省将把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全过程,严把建设项目用地的四个关口。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积极参与建设项目预审,在预审环节严格掌握产业供地政策,对于国家禁止的产业项目,要在预审环节坚决卡住;对于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项目,要给出初步的用地规模限制;对于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要尽量避免或减少。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审批关。在批次征、转用审批后,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审查审批,要严格掌握国家和省规定的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对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厂前区比例、用地定额严格审查,并在划拨土地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作出明示规定或约定。三是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配置方式关。严格执行划拨目录规定,全面推行有偿使用;对于四类经营性用地,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对于竞争性工业用地,要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实行有偿使用。四是严把建设用地跟踪监管关。今后,我省将对已审批供应的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于批少占多、批而不用、擅自改变用途、改变开发利用强度、闲置不用现象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用地按规定或约定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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