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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电子显示屏被查
2008-04-24 08:00:00 作者: 来源:
  □李文明 张建华 董永福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日前,济南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济南市花园庄东路附近,查获一未办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LED电子显示屏生产安装企业,依法对现场的150块电子显示屏登记保存。
  该企业在没有取得“3C”认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LED电子显示屏,违反国家认证认可条例,执法人员将在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据介绍,企业的LED产品为室内大型显示设备,生产安装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生产企业具有一定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安装人员也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才能安装。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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