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举报有了明确处理流程
2006-07-25 1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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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举报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信息要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领导,省级安监部门、煤监机构接到举报信息或安监总局核查通知书后,要在60日内向安监总局报告核查结果。 记者6日从安监总局了解到,《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对重特大事故举报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流程。 《办法》规定,安监总局和煤监局接到举报后,要及时与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系,核实情况,提出处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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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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