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实施“禁带令”
2008-05-06 07:55:00 作者: 来源: |
新华社专电 今后,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实施安检。(北京)市政府法制办5月4日全文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于即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明确,在升降国旗、举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将针对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引导、疏散工作。 同时,《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还新增一条“禁带物品”条款。“违禁物品”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此外,《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车辆组织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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