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七项标准” 防范火灾事故
2006-07-25 1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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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7月14日讯 今天结束的全省火灾防控基础建设现场会强调,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九小场所”、农村、社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的“七项标准”措施的实施,全面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从2004年以来,全省5429家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四大场所”共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1.2万余处,其中包括重大火灾隐患29处;共拆除影响安全疏散的铁栅栏918处,打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926处,悬挂大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8743块,粘贴地面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线53861条,安装推闩式外开门1272樘,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备和报警及通讯装置完好有效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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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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