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非遗”传承基地
2008-05-03 07:07:00 作者: 来源: |
□记者 王红军 报道 本报济南5月2日讯 记者从省“非遗”保护中心获悉,到今年6月14日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时,我省将正式建立“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和教育示范基地,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同时对传承人的传习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保证传承人更好地履行传承义务。 今年,我省除了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外,“非遗”保护还将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完善省市县各级名录体系,积极做好第二批省级名录的申报工作,加强对进入名录项目的保护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保护措施;积极进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科学规划,争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非遗”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使“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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