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尊重农民才能杜绝“疾民”事件
2006-07-25 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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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称“北京政治老师”的网民抛出题为《疾农民如仇》的惊人帖坦言“我讨厌农民”,并以“身份劣等就要挨骂”的“逻辑惯性”,表白“心中暗藏已久的歧视感”,从而引发了一场全面的“城乡口水大战”。 《疾农民如仇》列举的“农民的粗鄙表现”分“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如:农民都小农意识深厚;农民都生活习惯猥琐;农民都法制观念淡薄;农民都势利眼毒辣;等等。“外在”如:农民都脏;农民都臭;农民都俗;诸如此类。 这些所谓的“粗鄙表现”概括得是否贴切和真实,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值得关注的,是《疾农民如仇》背后所完整延续、集中体现并故意张扬的城市人对农民的固有歧视,也即作者所自恃的“向农民豪泼脏水”的“坚强后盾”。 农民为何这么让城市人歧视?城市人又能从歧视农民中获得什么?当某个社会群体长期处于“被损害”的社会底层地位,得不到法律和制度尊重的他们,必然也得不到其他族群的尊重。我们奉行的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在不公平地对待城市和乡村:城市总是处于优先位置,而农村往往处于“末梢”。本来就有些失衡的城乡,在持续不断的资源倒流中,差距越拉越大。但是,即便当今城市使用的资源全部都由农村提供,城市人也只会感谢“制度”的恩惠,而不会感谢农民。于是,按照《疾农民如仇》作者“落后就要挨打”的观点,落后的农民当然要被城市人歧视。 “谁贬低别人就是贬低我,无论什么言行最终都归结到我”——150多年前,美国诗人惠特曼写下了这样的诗句。需要指出的是,这不仅仅是一句道德忠告,更是一句制度忠告和法律忠告。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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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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