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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考虑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2008-06-04 06:23:00 作者: 来源:
■画里有话

  □卞广春 漫画/李晓宜
  汶川大地震发生第二天,成都就确定、公布了26个公共设施成为成都首批应急避难场所。厦门、山东、合肥、上海、广州等地也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问题引发了新的思考,成为对汶川地震的另一种回应。
  我们固然不希望天灾在自己的身边发生,但我们不能没有预防天灾的准备,不能没有把天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的打算。在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大面积开阔平坦地区是最理想的公共避难地,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室外公园和广场正好担当起了这个角色。而未雨绸缪,规划建设应急避免场所,增强人们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无疑意义重大。
  城市市区不同于农村,城市人口密集,高楼大厦林立,处处寸土寸金。因此,在市区规划建设一些应急避难场所,无疑会遇到很多困难。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勇气和魄力,具有长期发展的战略发展眼光,具有深切的人文关怀精神。
  一,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要立足长远,不能紧一阵松一阵。有灾难时,我们会想到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性,灾难一过,就忘之脑后,这不行,城建必须充分考虑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性。
  二,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要遏制利益冲动,不能要钱不要命。在城市市区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从眼前看或许会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甚至还会影响到该市的GDP总额,还不排除一些开发商对规划用地垂涎三尺,以高额利益诱惑暗中抵制政府这一举措。
  三,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还需要有法规跟进,不能无法可依。要对规划利用的绿地、学校开阔地、大型体育场、停车场等,作出明确规定;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责任人有具体的惩处措施,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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