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不应有条件限制
2006-09-14 07:51:00 作者:彭北异 漫画/李晓宜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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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焦作市某校的20多名学生到焦作市人民公园摆摊义务为市民理发,遭到公园管理人员“清理”,他们的理由是,“青年志愿者广场”是有关部门设立的,“政府组织你来这里学雷锋,你才能来;没组织你来学雷锋就不能来,学雷锋也不是想啥时候学就啥时候学的”。(9月13日《东方今报》) 透过这则报道,我仿佛看到同学们尴尬、困惑和无助的脸。公园门口明明竖有青年志愿者广场的牌子,证明这是政府许可的地方,而且,从2006年3月到现在,该校的青年志愿者已在公园为市民理发1.3万多人次,学生们义务为市民理发又不收费,公园管理人员为什么人为地设置阻力,不让学生学雷锋、献爱心呢? 所谓的“政府组织你来这里学雷锋,你才能来;没组织你来学雷锋就不能来”,实际上反映了人们过去在学雷锋活动中存在的一个误区。往年,每当三月五日到来之际,许多机关、学校、企业往往要统一组织开展一些学雷锋活动。但这并不是说,不是政府统一组织的,就不是学雷锋活动了,更不能说不是政府统一组织就不能开展学雷锋活动。雷锋精神的精髓是时时处处做好事,它应是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不能仅仅依靠组织来实现。 学雷锋,做好事,这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事,理应得到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何况同学们还是在有关部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活动,他们并没有影响到市容市貌和公共环境卫生。即使是真的有所影响,有关管理部门也应正确地引导他们,注意保护他们学雷锋的热情和积极性,而不能生硬地阻止甚至刁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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