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归谁管 东营细划分
2007-03-20 08:10:00 作者:□记者 魏东 通讯员 李波 报道 来源: |
本报东营讯 记者从东营市有关部门获悉,自2007年起,东营就工伤认定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明确工伤认定工作按属地原则管理。 东营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向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市或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完成工伤认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完成工伤认定。 在工商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外市驻东营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向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完成工伤认定。未在工商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外市驻东营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向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完成工伤认定。 外市驻东营用人单位在工商注册地和生产经营所在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向生产经营所在地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完成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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