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8万“单位人”走进社会
2007-03-13 08:11:00 作者:□记者 贠瑞虎 通讯员 马光明 周荣顺 报道 来源: |
本报淄博讯 像往常一样,家住淄川区松龄路柳泉社区的刘同英大妈一吃过早饭,就来到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与姐妹们打牌、读书、看报。 刘同英刚从企业退休那阵子,心里没着没落的。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后,刘大妈才过上了这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 据统计,目前在淄博,像刘大妈一样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18.39万,全市社会化管理率达99.8%。 从2004年起,淄博市按照“试点带动,分类指导,全面推开”的原则,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有计划分步骤地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由社区提供。市里把这事作为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之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了管理服务标准;市财政累计投资400多万元,为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同时每年拿出700余万元用于此项工作的补贴经费。目前,全市107个街道(乡镇)共建立了164个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专门兼职工作人员430余人,还根据办公场所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评选出了9个AAA级示范点,18个AA级示范点,41个A级示范点。 社会化管理的好处有多大?家住张店区科技苑小区的王淑珍体会最深:“俺已年过70岁,老伴去世,子女不在身边,自己又长年有病。是社区的人经常帮俺领退休金,买米、买菜、打扫卫生。所以俺觉得离开单位后又重新找到了一个家,又有了依靠。”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琴同样感慨良多:“作为老国企,新华的退休职工很多,他们的生老病死不但牵扯企业精力,也增加了生产成本。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他们的困难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企业的负担也大大减轻了,真是一桩两全其美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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