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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城区完善廉租房制度
2007-03-13 08:10:00 作者:□记者 王金满 通讯员 张勇智 徐大鹏 报道 来源:
可为600户特困家庭解决住房难
  本报潍坊讯 潍坊市政府日前宣布:年内将完善廉租房制度,可为中心城区600户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
  3月7日,记者在这个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启动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制度较快的奎文区,已确认了首批139户列入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将适时发放。
  据了解,廉租住房是指由政府向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所实施的以租赁补贴形式为主的住房保障形式。潍坊市于2006年7月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管理问题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市区城镇廉租住房和救济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暂不实行实物配租。其补贴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保障标准则明确,廉租住房、救济住房的保障标准应当控制在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具体标准为:单身家庭30平方米,两人家庭45平方米,三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市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奎文区、潍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5.58元;坊子区、寒亭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2.58元。
  该市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是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无私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家庭成员均为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申请救济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包括: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无私有住房、失去工作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家庭成员均为城镇户口,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是扶养关系。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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