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2008-05-16 06:28:00 作者: 来源: |
| 决定5月27日召开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高新亭主持并讲话 |
□姜玉泰 郭吉顺 报道 本报济南5月15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次会议在济南举行,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议精神;通过了《山东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试行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为夺取抗震救灾的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决定5月27日在济南召开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青岛市志愿服务条例》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治安情况、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高新亭在讲话中强调,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一是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谋划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要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要切实用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善于抓住关键、抓住要害,提高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当前,要重点围绕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出主意、想办法,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三是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鲍志强、崔曰臣、温孚江,秘书长王文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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