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牌”蛾苓丸被停售
2007-08-22 07:16:00 作者:□记者 魏然 杨润勤 报道 来源: |
本报济南8月21日讯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公告,决定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大水牌”蛾苓丸,这是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以来,该市首次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该局对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结果和公众举报,自2006年6月以来,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大水牌”蛾苓丸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并在2007年5月1日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实施后继续发布。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经报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大水牌”蛾苓丸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责令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在原媒体和时段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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