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2006-05-24 08: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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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在年前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张高丽提出,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促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由抓好农村经济向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城乡联动转变。韩寓群省长在会议上要求,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争在2006年迈出坚实的一步。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无旁贷。近年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业务发展,不断增强和提高服务“三农”的功能和水平,在支持全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2005年,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2255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493亿元,比年初净增22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4.5%。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得到基本缓解,全省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支农主力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增强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既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农村经济发展,又注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了一个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相融合的科学完整的目标体系,包含了农村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增强历史责任感,加快改革发展,提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一)建设新农村是时代的要求、党中央的英明决策。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长期实行农村支持城市、农业为推进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政策,其结果是城乡分离、经济结构二元化,其突出表现是:农民收入偏低,农村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落后。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全面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出路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其实质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建立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必将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推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内需、出口和投资是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现在投资和外贸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大,而内需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增长的瓶颈。内需严重不足的主要表现在于农村市场发展不够充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推进农业现代化,壮大农村产业基础,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产品档次,提高农村生产力,富裕农民,为开辟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农村信用社负有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在广大农民和社员的支持下发展壮大起来的,有责任、有义务反哺农业,回报农民,这既是信用社的性质和办社宗旨决定的,也是信用社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要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扎根三农”,才能够发展壮大。信用社发展的历史也一再证明,什么时候坚持了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什么时候发展得就快、发展得就好;什么时候偏离了这一方向,就会举步维艰、产生风险。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我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新农村建设搞好我受益”的观念,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需要在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其中资金的投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肩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使命,坚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出发点,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开拓进取,实现社、农双赢”。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信用社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经济和金融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而金融又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农村信用社是地方性、社区性的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思路,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为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农村信用社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全省农村信用社无论在支农的广度、深度、力度,还是在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方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金融业大省,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的目标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全省农村信用社要从支持“三农”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适应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思路,明确方向,扬长避短,干事创业,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改革和发展,为建设新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找准工作着力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找准市场定位,明确业务发展方向,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按照支持和推动培植新优势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塑造农村新风貌的工作思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要扎根“三农”,巩固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的根本在农村,农村市场是农村信用社的主阵地。无论体制发生什么变化,这个主阵地必须巩固,丝毫不能放松。信用社成立50多年来,一直扎根农村,机构网点遍布乡镇,业务人员熟悉农业和农民,并且创造了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等一系列特色产品和服务,深受农民的信赖。近年来,在国家扶持政策推动下,“三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我们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提供了60%的存款和效益。各级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系列部署,深刻领会中央提出的“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精神实质,把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工作放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找准市场定位,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增强做好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探索支农服务的新途径、新办法,围绕农字作文章,不断加大支农贷款投入,改进金融服务,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 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多予”,就是积极扩大“三农”贷款的总量。确保农村地区信用社新增农业贷款占比达到60%以上。继续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要达到20%以上。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品种,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基层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当地农村状况,尽力满足农村合理资金需求,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少取”,就是要切实减轻农民利率负担。认真落实社员和信用户利率优惠政策,尽可能地给农民以利率优惠,千方百计减轻农民利率负担,力争年内利率最高上浮幅度降低10%。“放活”,就是要向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继续推广使用贷款证和强制实行贷款上柜台。积极开发新的贷款品种、信贷模式、担保方式,满足农村不同客户的资金需求。 农村信用社要改进工作作风,走村串户,关心农民,积极为农民提供致富信息,开展送贷上门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从而取得农民的支持和信赖,进一步赢得农村金融市场,加快农村信用社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培植农村优势新产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前提。优势新产业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富民优势新产业,必须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要拓宽信贷支农领域,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优势产业。信贷投入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信贷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目标和方向。一是推动农业传统产业实现规模经营。积极筹措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优先对农业生产大户和有市场潜力的种植、养殖户给予重点资金扶持,支持种养业大户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二是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兼顾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和产品的基地建设。各地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突出支持重点,主攻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四是大力支持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兴建集收购、销售、流通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拓宽商品流通渠道,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要按照我省农村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加对化肥、农药、农机和种子经营等服务体系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重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延伸与拓展的必然趋势。中小企业广泛分布于县城和村镇,规模小、机制活、周转快,资金需求频繁但数额较小,与信用社点多面广、经营灵活、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特点相吻合。村镇中小企业大多以农业为基础,构成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体,支持这类中小企业是支持“三农”的客观要求。我省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全省信用社要进一步转变思路,发挥好比较优势,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市场。要开展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业务流程、贷款品种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坚持因企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营销方式,一企一策,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适宜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工作问责和免责制度,摒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追究责任的做法,综合考核信贷人员所管理客户的整体回报情况,切实发挥信贷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其贷款积极性,保护其工作创造性。 (四)面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城乡关系,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农村信用社要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己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基础建设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介入,按政策提供配套信贷支持。要推出专项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帮助他们打工或自主创业,同时引导外出农村人员回家乡创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要试办农民培训小额贷款和贫困家庭子女中小学教育小额贷款,支持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村信用社要为困难群众发放专项小额信用贷款,帮助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载体,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内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在农村广泛开展塑造新风貌活动,使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近年来,我省农村信用社实施了以评定信用户、信用村镇为主要内容,以信用社为中心,以支农信息员为纽带,以推行贷款证、贷款上柜台为重点,具有农信特色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最佳结合的信贷支农信用工程。实践证明,信用工程建设不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尽可能地满足农民资金需求,还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激发了广大农民潜在的传统美德和文明底蕴,带动了村风民俗明显转变。村民为了争取被评为信用户,主动搞好邻里关系、家庭关系,遵纪守法,关心公益事业,民风为之大变。可以这样说,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推动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大有可为。农村信用社要不断扩大信用工程建设成果,推进乡风文明。 三、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流金融服务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认清形势,充分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根“三农”,加快内部机制改革的步伐,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和方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流金融服务。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是使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其实现的前提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传统的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存在所有权主体“现实缺位”、“三会”制度有名无实、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制约关系薄弱和决策机制不科学、内控机制不严密、分配机制不灵活、用人机制死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在短期内能够办到的,绝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事情。就法人治理结构来说,目前我们只是做到了“形似”,但“神似”的问题远没有解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结合信用社的其他改革,分清各职能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各归其位,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公司治理的经验,完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首先要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作用。社员代表大会作为农村信用社的权力机构,不能形同虚设,要有职、有权、有位,真正体现所有者权益,改变“所有者缺位”的局面。要重塑信用社资产的终极所有者,扩大法人股、投资股,吸纳一批兼有取得信用社服务和投资获利双重目的的,或旨在资本运作、牟取利益的社员入股,有效解决所有者缺位的矛盾。其次是完善理事会的职责、功能,细化内部机构设置。全部实行理事长和主任分设制度,细化二者职权范围,明确二者的具体义务。引入有社会责任心的,并具有一定经济、金融和管理方面知识经验的人担任独立理事,确保独立理事真正起到有利于信用社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的作用。再是建立名副其实的监事会制度。监事应按规定行使职权,如对业务、财务的审计权,对管理层的监察权。 转换经营机制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中之重,是评判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要在加快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改革的同时,着手加快经营机制的转换。目前,要突出内控机制、风险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干部选拔机制、工资分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努力探索和建立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 (二)抓好“六大建设”,全面增强农村信用社发展后劲。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围绕事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促进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概括起来,主要是抓好“六大建设”: 一是抓好信用工程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保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新路子,拓展评定范围,扎实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依靠党委和政府,注意发挥好村委会、居委会、专业市场管委会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在信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对获得信用等级评定的个人和单位,要在利率政策、信贷服务、办贷手续上给予倾斜和优惠,调动各方面参与信用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抓好制度规范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制度建设是农村信用社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制度规范建设必须坚持建章立制、落实执行和监督检查并重的方针。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执行、考核和奖惩体系,确保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要通过加大惩处力度,以责任追究带动和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问题。 三是抓好电子网络建设,提高发展的科技含量。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电子网络建设水平的高低、系统功能的完善,决定着信用社竞争的成败。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科学管理、先进技术、人才储备三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处理的现代化、经营决策的信息化、内部管理的科学化、监督手段的科技化、服务手段的自助化、结算渠道的多样化,以科技、产品和管理创新,推动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的科技水平。 四是抓好督查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严密有效的督查体系,是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建立风险可控机制的重要保障。督查体系包括稽核和监察两个子体系。稽核体系建设要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和“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要求,加强县级联社(合作银行)稽核部门和省市稽核队伍建设,建立以县级常规稽核和省市专项稽核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连续性的稽核监督体系。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监察队伍,以全面推行社务公开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党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各级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五是抓好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以人为本是我们需要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理念,抓好队伍建设是农村信用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拓宽进口,疏通出口,加快队伍的更新和结构的优化。进一步健全员工考核体系。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加大人才引进和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 六是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形象。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目标、精神状态、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凝聚,是企业长盛不衰的灵魂。要大力倡导“改革创新、团结实干、廉洁高效、争创一流”的农信精神;积极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建设“合规经营”的内控文化。争取尽快推行全省信用社形象标识、服务标准、网点设施、广告用语的“四统一”,树立农村信用社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内部形成健康、和谐、上进的良好氛围。 (三)推行“五个创新”,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和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我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实施创新战略,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提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要转变金融理念,大力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发展中间业务。要立足市场,推出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多功能借记卡等先进的理财工具,扩大代收代付业务,如代发工资、“银证快车”、代售电话卡、代售月票、“电话报税”等品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贷业务,推出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种类和助学、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业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信贷服务。同时,积极开展电子银行业务、支付密码、报账通、银卡、基金、代理保险、打包押汇等新金融产品业务,不断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投融资咨询等全方位、多功能、一条龙服务。 三是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探索实行经营权抵押、生产资料动产质押、养殖水面使用权抵押、经济林权抵押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方式,开发信用村大联保体模式,建设箱式信用共同体和伞式信用共同体;对于较大额度的农业贷款,采取担保基金担保、动产抵押、大户联保、龙头企业为大户担保、建立信用共同体等担保方式,逐步解决大额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四是创新贷款定价机制。对短期贷款利率要少上浮,对中长期贷款的利率要适当提高上浮档次;对采取质押、抵押和保证等不同担保方式的贷款,在利率上浮幅度也应有所区别;综合评估贷款的风险状况,据此确定上浮档次;对于公司类客户贷款,根据客户在信用社的存款、结算、代发工资、代理保险等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浮动幅度;对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照评定的信用等级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利率浮动幅度。 五是创新客户关系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借助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平台,根据信贷风险程度、客户综合回报率等,将客户大致划分为优质客户、调整客户、限制客户和淘汰客户四类。对优质客户,要在坚持“四个面向”的前提下,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调整类客户,要及时调整信贷策略,适时、适量增加或减少授信额度;对限制类客户,禁止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已经发放的,到期后必须收回;对淘汰类客户,要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继往开来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货币政策,按照全国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一流金融机构的奋斗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六大建设”为保障,注重金融创新,全面增强服务功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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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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