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焦连合就加快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答问
2007-08-02 07:42:00 作者: 来源: |
最近,省人事厅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继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之后,又召开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进行全面部署,深受事业单位广大职工乃至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焦连合专门就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问:事业单位为什么要建立和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答:建立和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就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实行这一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对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客观需要。二是规范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内在要求,巩固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所得成果的重要保证。三是保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迫切需要。 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它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为了指导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人事部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我省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这三个层面的政策文件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从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实际出发,对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等级、设置程序和权限、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普遍适用的原则性规定,构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政策框架,是指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依据。在制度设计上主要突出了以下六个特点,即: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相配套;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坚持因事设岗原则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问:哪些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答: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是一致的。从单位看,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以外,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执行。从岗位和人员看,事业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都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问: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及等级结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岗位类别、等级设置及其结构比例,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人事部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意见》,都对岗位的结构比例作了明确规定。我省制定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岗位类别设置、最高等级和主要结构比例设置等方面,遵循了人事部的相关规定,有些方面又结合我省实际作了补充规定。提出的控制标准不是某一行业、某一事业单位的具体控制标准,而是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确定的总体控制标准,由各级各部门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进行控制。 岗位类别及等级设置是: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比较具体、复杂,相关文件都作出了规定,不再一一阐述。 问:事业单位岗位的任职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答:岗位的任职条件包括基本任职条件和具体条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规定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二级岗位在具体设置上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上报人事部审定。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作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其他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和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重点用于培养、引进国家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问:事业单位目前“双肩挑”的情况比较多,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后怎么办? 答: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相互兼职,是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各方面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事业单位许多领导都是从专业技术岗位走到管理岗位的,有的仍然继续兼任专业技术工作。特别是在教育、科研、卫生、文化等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同时,事业单位的领导如果是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也提高了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带动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但如果他们过多地投入学科专业研究,也会影响履行领导的职责;如果在领导岗位和管理岗位上工作,又占着专业技术岗位数,拿着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这又会带来不公平,也不符合以岗定薪的原则。从建设一支科学的管理人才队伍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化是世界性的趋势,也是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因此,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在《实施意见》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确定的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这个规定坚持了岗位管理的改革方向,又兼顾了现实情况的需要。管理部门在审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时,掌握的原则应该是确认管理人员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确实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问:如何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岗位聘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关系? 答:这次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不是单纯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的,核心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这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与人事制度改革密切配套,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制度设计。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与岗位工资一一对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与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说,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保证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证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的实际效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事业单位实施新的工资制度必须以规范的岗位设置为基础,岗位设置工作完不成,相应的岗位等级工资就难以落实到位。因此,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缩短实施岗位管理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时间差”,以保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实到位。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也与目前正在推进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紧密相关。岗位是聘用的基础,岗位设置直接关系到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实现程度和实施效果。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岗位设置,按照核准的岗位数量、类别、等级和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是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也是事业单位实现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改革目标的关键所在。 问:如何搞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答:进行岗位设置是实施岗位管理,搞好岗位聘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事业单位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效能、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进行设岗。具体设置时,一要坚持因事设岗。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岗位设置过程中,要遵循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充分考虑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不同的成长规律和特点,拓宽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人人都能成才。三要坚持因地制宜,结构科学合理。单位之间不搞一刀切,单位内部不搞平均分布,各类岗位之间、各类岗位内部要形成合理结构。要着眼于建立事业单位结构合理、功能协调、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在满足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基础上,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向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倾斜,使每个层次的岗位数量、每个岗位的职能配置,力求做到精简、效能、科学、合理。 岗位设置完成后,要按照核准的岗位数和设置的具体岗位,认真搞好岗位聘用工作,这是将岗位管理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结构比例,防止突击聘用人员,突击晋升职务。现有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现有人员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数新聘人员。要搞好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工作的衔接。对已经全面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要及时跟进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后,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巩固聘用制取得的成果。 问: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要立足现状,着眼发展,突出重点,体现特点。一是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文件规定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管理权限和审核程序等,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提出设置意见。二是认真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摸清单位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机构现状,理清每个现有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任职要求、考核标准,掌握现有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和专家的意见,使岗位设置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问:怎样才能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任务,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实施工作。二是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三是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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