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铁路大事记
2006-07-17 13:19:30
|
| |
|
|
|
1951年5月25日,即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署后第三天,毛泽东以非凡的气魄,下令修筑川藏公路和青藏公路。 1954年12月,两条进藏公路抵达拉萨。然而,公路运输毕竟运量有限,运费不菲,建设大运力的铁路动脉势在必行。 1955年10月,曾经指挥修建青藏公路的慕生忠将军,带队历时3个月,沿线考察修建青藏铁路的可行性。 1956年,铁道部正式承担修建进藏铁路的前期规划,开始进行青藏铁路勘测设计工作。至此,青藏铁路(西宁至拉萨)出现在国家铁路建设的议程之内。 1958年,青藏铁路迈出历史性的一步。全长814公里的青藏铁路西(宁)格(尔木)段分别在西宁和关角隧道开工建设,格(尔木)拉(萨)段的勘测工作也派出了五六百人的庞大“兵力”。至1960年,格拉段已完成全线初步设计和部分定测,以及线路系统的部分施工设计;西格段中的西宁至海晏97公里则于该年11月铺通。 1961年3月,因三年自然灾害,西格段和格拉段建设双双“下马”。 从1973年7月开始,国家开始研究安排青藏铁路西格段恢复施工建设。同年12月9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会见尼泊尔国王比兰德拉时表示:中国将修建青藏铁路。 1974年3月,铁道兵第七师、第十师6.2万名指战员再上高原,展开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建设大会战。与此同时,勘测设计大军在1000多公里的格尔木至拉萨段,展开勘测设计大会战。 1979年青藏铁路西格段铺通,1984年正式投入运营。而限于当时高原、冻土等筑路技术难题没有解决,以及当时对选择修建滇藏、川藏还是青藏线存在不同看法,1978年8月,青藏铁路格拉段第二次“下马”。 在青藏铁路西格段投入运营10年、格拉段第二次“下马”16年之后的1994年7月,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提出了“抓紧做好进藏铁路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此后,铁道部组织设计人员从青、甘、川、滇4个方向进行大规模踏勘,对进藏铁路进行了历时6年的大面积选线,最后将首先修建青藏铁路格拉段的建议报告送达中央。 2000年11月10日,中央领导同志在铁道部关于进藏铁路的报告上批示:“应该下决心尽快开工修建进藏铁路。这是我们进入新世纪应该作出的一个大决策。” 铁道部随后于2000年12月1日向国家计委报送青藏铁路项目建议书。12月14日,国家计委召开青藏铁路立项报告汇报会,会后正式向国务院上报青藏铁路项目建议书。 2001年,国务院第105次总理办公会审议青藏铁路建设方案。国务院指出,修建青藏铁路,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可以批准青藏铁路建设立项。至此,勘查近半个世纪、经历“两上两下”的青藏铁路建设,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正式启动。 2001年6月29日,全长1142公里的青藏铁路格拉段正式开工建设。开工典礼在海拔3080米的格尔木南山口车站和海拔3639米的拉萨柳吾隧道工地同时举行。 2001年作为开局之年,格(尔木)望(昆)段展开施工,5个冻土工程试验段开始建设。至年底,格望段路基成形,南山口铺架基地建成。 2002年,展开唐古拉山以北冻土工程和西藏段部分重点工程施工。6月29日,青藏铁路从格尔木南山口新线起点开始铺轨;11月20日,铺轨顺利到达望昆站。 2003年,展开唐古拉山越岭地段“无人区”和唐古拉山以南工程施工,唐古拉山以北桥隧路基工程基本完成。 2004年,全线路基桥涵隧道基本完成。6月22日,青藏铁路(西藏段)从新建安多铺架基地向唐古拉山和拉萨同时铺轨。 2005年8月24日,铺轨通过海拔5072米的唐古拉车站,创造了世界铁路最高点的纪录。 2005年10月12日,铺轨全线贯通,标志青藏铁路建设取得决定性重大胜利。12300吨援藏物资通过新铺青藏铁路运抵拉萨。 2006年3月1日,青藏铁路货物列车工程运营试验时速目标达到每小时一百公里。 2006年5月1日青藏铁路旅客列车(不载客)工程运营试验时速目标达到每小时一百公里,部分地段达到每小时一百二十公里。 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全线开通试运营,时速要求冻土地段每小时一百公里,非冻土地段全部达到一百二十公里。至此,青藏铁路总投资逾三百三十亿元人民币;全线路共完成路基土石方七千八百五十三万立方米,桥梁六百七十五座、近十六万延长米;涵洞二千零五十座、三万七千六百六十二横延米;隧道七座、九千零七十四延长米。与此同时,青藏铁路在冻土攻关、卫生保障、环境保护、质量保证等方面也卓有成效,屡创佳绩。
|
|
| 编辑:
解西伟 |
|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