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山东 | 教育 | 体育 | 财经 | 休闲 | 娱乐 | 健康 | 女性 | 人才 | 房产 | 短信 | 论坛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国际日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 大众日报电子版 > 旅游

不能交的“冤枉钱”

2006-05-24 08:33:39
   
 
  国家有关部门最近公布了必须取消的收费项目,其中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项目有:
  铁路部门
  车费附加费;标签服务费;窗口预订票费;列车卧铺服务费;团体旅客加挂服务费;加挂服务费;加挂车补卧铺服务费;货物安全押运费;剪票费;软座修车费;旅客提前进站费;站台开水费;候车服务费;站内厕所收费;客票座号费;列车开水费;中转签字费;卧铺消费费;危险品检查费;车座椅维修费;茶座治安费;列车超员登记费;列车加铺费;列车边座费。
  水运部门
  客轮旅客洗澡费;客轮旅客卧铺加价费;客轮甲板观光费;发售船票窗口的订票费;送票费、售票服务费、趸船旅客候船费;码头趸船补票手续费;向旅客收取的治安费;水运客运服务费;水运保险费;水运售票手续费;水运客票价外保险费;水运预约订票费;船舶过闸附加费。
  民航部门
  补票手续费;旅客定座单费;强行打包收费;机场洗手间卫生费;机场安全检查费;预订机票费;出售联程或回程机票收取的手续费;在安全检查中对交运行李加封或封包收取的服务费。
编辑: 李辉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
: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