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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涵建设 提高本科教育质量
2007-05-30 07:57:00 作者: 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建设高水平普通本科院校侧记之一
  只有加强内涵建设,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院发展永恒的主题,才能在高等教育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山东政法学院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在内涵建设上做足了文章,通过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等举措确保“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顺利进行。
  强化教学基础建设。学院从转变更新办学理念,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入手,使全院教职工牢固树立内涵发展意识,全员努力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成立了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加强了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新制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40余项,有效地提高了教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了高等教育研究室,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的发展规律、办学经验等;加强信息化建设,购置了电子教学管理平台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全面引进并启动正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师资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降低了管理成本;加大教学基础设施投入,各类教学设备一应俱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图书总量达到了85万册;加强了专业建设,制定了重点专业建设标准,其中经济法原理与实务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试点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加强了课程和教材建设,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先后选派10余人次参加全国统编教材编写,由学院教师担任主编的《中国法制史》获得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并被教育部确定为“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法律文书教程》获得司法部优秀教材奖,《民法案例研究》等系列教材在法学教育领域是国内首创。
  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启动精品课程建设。截至目前,学院确立了48项院级教改项目,多数项目已经结项,并被推广到实际教学中。其中“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本土化研究”和“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教改项目。为研究、培植、深化学院的办学特色,加强内涵建设,学院启动了“山东政法学院特色教学体系研究”教改项目,包含了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践课程)、教学内容标准体系、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14个子项目。积极推动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开展启发式、引导式、案例式教学。
  学院目前已确定刑法学、民法学等8门课程为院级精品课程,四门已经通过学院教学委员会验收,另外四门正在建设中。其中《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并被推荐参加教育部全国精品课程评审。现在的经济法课程组已形成一支知识、年龄、学历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正是这些教师的经历、经验、学识构成了本精品课程的基本要件。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学院出台了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系部的督导组定期对本系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学院的督导组由教学职能部门安排,院领导参加,不定期对系部的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院领导、系部领导、教务员对担任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全面听课、检查,适时进行宏观调控,有效促进了教学工作。
  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对在实施本科教学过程中的一系列细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据此开展评估,逐步尝试建立以此评估结果为考核内容的教师岗位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督导反馈信息、评价结果、测评成绩与优秀教师、教学优秀奖、教学名师的评选甚至职称评定直接挂钩,对于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另外,还开展了学生评教活动。
  认真开展实践教学。学院狠抓实践教学环节,使广大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基本功。与社会各界特别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广泛联系,先后建立了60余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这些实践教学基地本着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协议双方的资源优势,既可以安排学生开展教学实践,为搞好普通本科教育教学奠定了较好的实践基础,又在学术交流、理论研讨、联合课题攻关、专业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开展合作,优化山东政法学院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加强了共建方的法治文化建设。学院还经常组织学生到附近的法庭旁听审案,也不定期邀请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下区人民法院等到学院进行正式开庭,使广大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庭审的整个程序。学院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诉讼业务实训室等实践教学设施在法学实践教学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建设工程。学院近几年共引进研究生学历以上、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100余人,全部充实到教学一线,使专职教师达到了39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的41人,副高职称的10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0人、硕士学位的168人,二者合计17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另有在读博士18人、在读硕士66人),为开展好本科教学奠定了师资基础。学院还开展了教学名师工程,设立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名师奖和教学优秀奖,对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及时把他们的教学方式在全体教师中予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个面上的教学工作。建立了教授、副教授授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求所有的教授、副教授都要给本科生上课,并且要达到一定的基本课时,直接和他们的业绩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调动了他们的教学积极性。学院注重高尚师德的养成,引导教师树立“养师德、塑师魂、育良才”的坚定信念。
  推进学分制改革。在普通本科专业中开始实施学分制,在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行模块式教学:知识模块(基础课模块、专业基础课模块)+能力模块(发展方向模块)。知识模块是所有学生必须要学习并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能力模块则由学生自己根据本人未来发展需求来选择并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如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知识模块中学习的课程是一致的,而在选择能力模块时,可以选择经济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等,这样既有利于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又有利于他们专注于一个研究、发展方向,符合当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思路。
  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为广泛进行学术交流,启发师生思维,开阔师生视野,积极开设各类学术讲座。山东省法学会的经济法学分会、刑法学分会均设在学院,学院以此为依托开展各类年会、学术交流活动。创立了“山政名师讲坛”,既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到学院开设讲座,又要求学院教授、副教授每学年都举办一次讲座,同时还邀请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专家就某一问题作专场报告,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星期四听讲座”已经成为师生的自觉约定。青年教师举办的思想者论坛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学生社团组织的“学生学术沙龙”,更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
  正是由于有了上述具体可行的措施,学院的教学质量才稳步提升,毕业生持续保持80%以上的就业率。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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