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后收费情况比较
2006-05-24 08: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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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由六类规范为五类收费标准的比较 (一)规范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二)规范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表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三)载客汽车 1、7座以下客车,原车型为一类,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现车型仍为一类,该车型规范前后通行费标准相同。 2、8至11座客车原为一类车,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二类车,收费标准为0.50元/公里,规范后通行费标准比规范前提高0.10元/公里。 3、12座至19座客车,原车型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60元/公里,现车型仍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50元/公里,该车型规范后通行费标准比规范前降低0.1元/公里。 4、20座至30座客车,原车型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6元/公里,现车型为三类车,收费标准为0.60元/公里,该车型规范前后收费标准相同。 5、31座至39座客车,原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0.75元/公里,现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0.60元/公里,该车型规范后比规范前收费标准降低0.15元/公里。 6、40座以上客车,原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0.75元/公里,现车型为四类,收费标准为0.75元/公里,该车型收费标准与车型规范前相同。 (四)载货汽车 1、载重量为1吨的汽车,原车型为一类,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规范后仍为一类车型,收费标准相同。 2、载重量为1吨以上至2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60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一类,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降低0.20元/公里。 3、载重量为2吨以上至3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6元/公里,规范后仍为二类车型,收费标准相同。 4、载重量为3吨以上至5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0.75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二类,收费标准为0.72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降低0.03元/公里。 5、载重量为5吨以上至7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0.75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提高0.25元/公里。 6、载重量为7吨以上至10吨的车辆,原车型为四类,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三类,收费标准相同。 7、载重量为10吨以上至14吨的车辆,原车型为四类,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四类,收费标准为1.2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提高0.2元/公里。 8、载重量为14吨以上至15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五类,收费标准为1.3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四类,收费标准为1.2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降低0.1元/公里。 9、载重量为15吨以上至25吨的车辆,原车型为五类,收费标准为1.3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五类,收费标准为1.4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提高0.1元/公里。 10、载重量为25吨以上车辆,原车型为六类,收费标准为1.6元/公里,规范后车型为五类,收费标准为1.4元/公里,该车型比规范前通行费标准降低0.2元/公里。 车型由原来的六类,规范为五类后,由于各车型在总交通量中所占比例不同,对应的通行费标准不同,以2004年交通量测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总额比车型、收费标准规范前降低0.49%。 车公里与吨公里计重收费方式收费比较 以一辆北京产载重量为3吨以上车辆为例,该车属二类车,现行车公里收费标准为0.60元,行驶100公里,通行费为60元。 该车自重为2.535吨,按吨公里收费标准为0.08元,不足5吨按5吨计,行驶100公里,通行费为40元,空车行驶比车公里收费降低20元; 该车车货总重量为5.73吨,按吨公里收费,标准为0.08元,行驶100公里,通行费为5.73×0.08×100=45元,满载车收费比按车公里收费降低15元。 该车按车公里计重收费,往返需交纳通行费120元,按吨公里计重收费,以50%实载率(指一趟重车,一趟空车)计往返交纳通行费85元,通行费比按车公里降低35元。 同样,一载重量为5吨的东风货车,为二类车,车公里收费标准为0.75元,行驶100公里需交通行费75元。该车自重4.1吨,不足5吨按5吨计,行驶100公里,吨公里收费标准为0.08元,通行费为40元,空车行驶比车公里收费降低35元。 该车总质量为9.31吨,吨公里收费标准为0.08元,行驶100公里,通行费为9.31×0.08×100=75元,满载车收费与车公里收费相同。 这辆东风车按车公里计重收费往返需交纳通行费150元,按吨公里计重收费,以50%实载率计,往返交纳通行费115元,通行费降低35元。 据对6类不同载重量车辆测算,同一车辆以50%实载率计,往返交纳通行费吨公里比车公里收费降低或相同。 载货车辆超限运输加收通行费调整前后比较 载重为5吨的二轴货车,总质量限为17吨,如超限30%,该车总质量为22.1吨,调整前如行驶100公里,应交通行费为110元;调整后应交通行费为225元,比规范前提高115元。 仍以此车为例,如超限50%,该车总质量为25.5吨,调整前如行驶100公里,应交通行费为185元;调整后应交通行费为365元,提高180元。如超限100%,行驶100公里,调整前应交185元,调整后应交通行费920元,提高735元;如超限150%,行驶100公里,调整前应交通行费为300元,调整后应交1345元,提高1045元。 以上测算说明,对超限车辆加收通行费的力度,计重收费办法规范后比规范前明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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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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