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05-24 08: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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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中下旬,全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公路养护工、汽车驾驶员、船舶水手、电动装卸机械司机4个工种的决赛,分别在德州、临沂、威海、青岛举行。比赛中,来自全省各市、各大港口代表队的选手,发扬振超精神,奋勇争先,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切磋了技艺,交流了技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在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交通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竞赛成绩,决定: 一、授予德州市代表队等6个代表队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二、授予日照市代表队等10个代表队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 三、授予潍坊市代表队等14个代表队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 四、授予枣庄市代表队等21个代表队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精神文明奖; 五、授予刘新生等20名同志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 六、授予孙健等33名同志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二等奖; 七、授予袁跟房等51名同志山东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的成长,加快培养和造就更多高技能人才。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这次竞赛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更加刻苦地钻研技术,并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岗位成才。希望全省广大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许振超同志为榜样,努力提高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全省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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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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