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公路路路精彩
2006-07-12 07:33:51 作者: 来源: |
当江西省省长将江西“十五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匾牌授予淄博筑路者——山东鲁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时,这群山东硬汉子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热泪盈眶。这是近日在江西省政府召开的江西“十五”重点工程建设表彰大会上的感人一幕。该公司2001年经省交通厅批准,率先成为全省公路系统由事业单位改为有限责任制企业的试点单位。通过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由一个年承揽工程量不到亿元的小型企业,变为年承揽工程量近6亿元的大型公路施工企业。 创品牌工程为鲁中公司敲开了公路建设市场的大门。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他们初闯我国西部公路建设市场,在其承建的“国道丹拉主干线青海境内沙伊段B标段”中被青海省公路建设开发中心授予“沥青砼路面施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同年被青海省交通厅授予“先进施工单位”荣誉称号。该公司在2004年承担江西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京福高速公路BP4合同建设。南方雨水多,有效施工期短,外部施工环境恶劣,他们科学施工、严格管理,在全线15个大型施工单位中以质量合格率百分之百,内业全优的成绩夺得第一,树起了鲁中公路筑路人的崭新形象。据统计,他们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相继承揽省内外京沪、滨博、京福、青银、景婺黄、景鹰等路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修建里程近300公里,这与公司走“科技兴企、创品牌之路”是分不开的。 (姜立新 张忠民)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