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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齐心 其利断金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服务于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立足创新,着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双基”工作为总抓手,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计显示,2004年,全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304人,是全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最多的省份之一,死亡人数在全国由第2位“滑落”到第4位,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今年1至5月份,全省各类事故和死亡人数又分别同比下降了19.5%和14.8%。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正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管理、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
完备体系依法治安
依法治安,制度先行。我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基本实现了安全监管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 在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我省结合本省实际,创新内容,加快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2002年7月,省政府以141号令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成为全国第一个颁布规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省份。同时,我省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业性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规章。省人大、省政府针对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而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等特殊领域,我省分别制定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办法,在申请、审核、批准等环节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实现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提供依据。从今年4月1日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办法》开始实施,这使我省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为推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我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办专栏,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和设立板报、墙报、学习园地、宣传橱窗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尤其是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省都把《安全生产法》等作为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建设,我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安全生产法》为总线,以地方和部门法律法规和制度为配套的完善体系,有力保证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健开展。
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成为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形成了强力推动机制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是基础。早在2001年,我省就在全国首先提出抓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新思路。2004年,省安委会又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各市和有关部门又逐级、逐部门、逐单位进一步量化分解,确保每项内容落到实处。 强化基层,首先就是强化基层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安全责任意识和素质。全省安监系统通过举办培训班、安全讲座等形式,加强了对基层部门和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安监部门共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2100余期,培训人员14.5万人,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13万余套。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我省抓住这个牛鼻子,不断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管。对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我省明确要求必须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以安全管理机构为骨干的管理网络。省里排查确定重点监控企业,逐个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我省还选择4个市、5个县(市、区)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青岛、东营等市实行了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制度,青岛把考录的566名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推荐到非公有制企业,使企业有了安全生产的明白人,从而提高了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投入是安全生产的根本。2004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规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年销售收入1%-3%的比例强制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淄博市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6000余万元,用于隐患整改和技术改造。
密织安全监管网
一支强有力的监管队伍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机构保障。 2004年,省政府将安监局列为政府直属机构,相应充实和加强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充实和加强了省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能。各级政府都结合新一轮机构调整,充实和加强了安监机构。截至去年12月底,省、市、县三级安监机构基本都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机构,全省安监机构人员编制由1229人的基础上新增617人,达到1846人。 在基层安监机构的建设方面,我省在全省推广了潍坊诸城市乡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所、实行“准垂直”管理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985个乡镇独立设置了安监机构,配备了2388名专职安监人员,其他乡镇也都配备了1至2名专兼职安监人员。青岛市实施安全生产协管员制度,86名协管员分布市内四区49个街道办事处,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建章立制,实现了安全生产“无缝隙”管理。我省在完善“省、市、县”三级安监机构和“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管理网络又迈上了新台阶。 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企业单位中的贯彻落实,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监管工作落不到基层的实际,从2004年开始,我省在全国又率先组建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支队),强化对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和监管。到目前全省17个市、140个县(市、区)中的91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支队),配备专职监察执法人员821人。 我省高度重视对安监工作投入,确保了安监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施、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等及时到位。2004年,省政府打破现行的财政体制直接给县财政解决问题,从省财政拿出300万元,为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微机等装备。
创新监管方式保安全
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但同样离不开监管。离开监管,就如缺少了裁判员的运动场。 为提高监管实效性,我省确立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方式,建立了隐患排查、监控整改的监督机制。通过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包市督查、行业检查、专家检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及时反馈,对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并在省局网站公布,进行跟踪监控。 2004年,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和形势,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共组织了5次全省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7次安全生产督查。对发现的413家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全部登载到省安监局网站进行跟踪督查。截至目前,已有326家企业的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毕。 在实际工作中,我省突出重点,实现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一是重点时期。针对春节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的特殊性,我省建立了一整套的早部署、早落实和安全自查、专业检查、包市督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针对夏季汛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各级各部门及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内河浮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加强了安全监控。针对冬季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我省开展了“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为稳定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提供了重要的措施保证。 二是重点领域。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等六个重点领域,我省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非常明显的作用。据统计,2004年,省安监部门共取缔关闭503处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责令停产整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663家,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839家,责令停产整顿烟花爆竹企业4家。 三是重点企业。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省安监局确定全省9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6户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和70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省重点监控单位,派出专家组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和掌握安全生产现状,消除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已有800余家企业列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必要条件。 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时刻不能放松。目前,全省上下正齐心协力,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建设一个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团结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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