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之窗
2006-07-17 13: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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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公安分局开展专项接访活动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上访问题专项活动,求实效、办实事,解决了一大批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上访案件。 针对辖区的实际情况,崂山分局采取了五种接访形式:机关集中接访;到各派出所驻地下访;热线电话受访;群众预约上门听访;不拘形式地解决百姓的热点、难点问题。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的高连忠夫妻1991年捡到了一个女婴,悉心养育了15年,但户口一直没有落实。听到公安机关大接访的消息后,患病的高连忠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委托邻居“捎访”。5月29日,公安分局领导接访后,当即来到高连忠家了解情况,根据社区的证明材料和街道计生办的意见,积极协调上级业务部门,仅仅用了3天时间,就为其女办理了落户手续,让15年的“黑孩”有了合法的身份。6月3日,当高连忠从民警手中接过孩子的户口证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周耀泉 冯光耀) 宁阳县公安局搭建“大接访”绿色通道 宁阳县公安局从实际出发,着力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门“大接访”,在警民之间搭建了一个直接沟通的平台。 该局建立接访“四公开”制度,把“大接访”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当天能解决的案件决不拖到第二天,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在10天内回复群众,不管案件能否得到圆满的结果,都要给群众一个答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8起比较棘手的案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度,不完全解决问题不变责任人,确保不留“后遗症”。同时建立责任倒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对引发信访甚至越级上访涉警问题,实行倒查制度,查清上访原因,对由于民警工作不力,执法过错或执法态度不好所致的,分清责任,严肃追究,并对该单位的年度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刘玉秋 张秀慧) 莱阳市公安局建立陪访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活动中,莱阳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了《局长接访制度》和《局长接访工作规程》,并在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每周二列为局长接访日,向全市群众公开接访承诺。 该局领导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的同时,要求信访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具体办案单位民警必须到场陪访,接受上访群众现场质问,便于进一步明晰案情,消除当事人误解,利于信访案件解决。5月25日下午,在莱阳务工的河南籍群众齐某反映:今年5月13日,他骑自行车与骑摩托车的当地群众秦某撞了车,秦将其左耳打聋。案发后,他多次到城北公安分局请求解决医疗费,住院治疗,至今未果。陪访的城北分局办案民警耐心向齐某讲明医药费先期负担和后期赔偿问题,消除了齐某对公安机关的疑虑和误解。针对处理信访案件时所暴露出来的执法问题,该局每处理一起上访案件,要求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都要签字,以便区分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闫德海 徐宝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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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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