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明县检察院开展“做百件好事”活动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东明县人民检察院广大干警关心群众的冷暖疾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该院办公室刘建军同志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门前捡到两个存折,账面金额达11660元,迅速送到焦急万分的失主手中;反贪局副局长于琳娜上班途中,将身上仅有的300元现金为素不相识的下岗女工的孩子交了学费。 该院党组以此为契机,在广大干警中开展了“做百件好事”活动,号召党员每季度至少为人民群众做一件好事、实事。为确保“做百件好事”活动取得实效,该院定期开会宣讲,每人所做的好事由本人形成书面材料,定期召开会议,由本人发言宣讲。每个党支部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支部的好人好事,并上报党总支。党总支定期将典型事迹汇编成册,让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学习。每季度评选出有典型意义的“季度十佳事迹”,年底评选出“年度十佳事迹”,并予以表彰。“做百件好事”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目前已有42件好人好事汇编成册,33名党员伸出援助之手,资助了37名贫困生。该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进了检察干警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贾富彬张勤)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先进典型库 为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菏泽市检察机关形成学先进、赶先进、树新风、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市检察院于近日制订了关于选拔市级以上先进典型的办法,决定从今年起建立典型库。根据办法,市县两级院,每个单位每年确立4个培养对象,其中,两名个人,两个集体(不含基层院)。市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列为培养对象,进入典型库。对进入典型库的先进典型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对于成熟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 (刘保麟许澎涛) 宁阳县委关心检察工作 近日,宁阳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宁阳县检察院的情况汇报,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据了解,宁阳县委对检察工作非常关心和支持,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经费上优先,县委书记刘卫东多次到检察院现场办公,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保障了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宁阳县检察院连续26年无一人违法违纪。去年的反贪案件,实现了当年立案的100%侦结、100%起诉、100%有罪判决,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张庆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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