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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 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6-12-04 07:48:00 作者: 来源:
——山东省普法办公室主任、山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答问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对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省普法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陈明甫接受了本报的专访。
  问:请谈谈我省制定和实施“两个规划”的重大意义。
  答:自1986年以来,我省已组织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和两个依法治省五年规划。20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更加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在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平安和谐山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制定和实施“两个规划”,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加快依法治省步伐,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于建设平安山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二○二○年“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面临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构建平安和谐山东、全面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问:请介绍一下“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答: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平安和谐山东建设,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目标的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加强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平安和谐山东、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这是“五五”普法的基本原则。
  问: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要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需要,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根本指导思想。通过加强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理念教育,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加强保护公民生命权、财产权以及劳动保障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国企改制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平安和谐山东建设,加强守法观念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有哪些?其意义何在?
  答: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这次“五五”普法规划在确定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的同时,强调重点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实施者,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必须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公务员具体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他们履行公职、执行公务的活动和行为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着力培养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青少年是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必须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水平,必须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观念、诚信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知法、懂法、用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首要的和基础性的工作,就是要极大地提高广大农民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和保障农村社会和谐方面的领导核心和中坚力量。与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相比,“五五”普法规划首次把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确定为普法的重点对象,这也凸现了党委、人大、政府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大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法律明白人”,从而推动农村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群众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观念,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问:“五五”普法期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是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保证。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五五”普法期间,我省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为期五年的“法律五进”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级机关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级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五”普法期间,在全省开展评选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条法制宣传街(路)、一个法律图书室,每个居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室”。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
  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远程教育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三是继续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市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要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全面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从五个方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适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评比活动,推荐优秀基地参加全国评比。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五五”普法期间,争取在全省建立300个企业职工法制学校。有关部门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五五”普法期间,力求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同时,继续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问:2006—2010年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2006年至2010年,是建设平安山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2006—2010年依法治省规划确定的目标是: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全省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并取得明显社会效果,全省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治省的主要任务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切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二是不断加强地方立法。根据国家法律和我省实际,制定并实施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加强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逐步建立立法质量评估制度。及时清理、修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不相符合的现行法规、规章,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诉讼程序,建立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展社区矫正。逐步推行检察改革,强化监督职能。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司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四是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坚持把日常宣传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全方位开展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推进农村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民主法治村”达到40%以上。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社会功能,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落实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继续深化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我省相关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地方依法治理,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六是搞好法律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优化法律服务环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七是加强监督。各级人大、政协、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问:“两个规划”的整体部署是怎样的?
  答:“两个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2006年上半年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各行业根据中央和省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级各部门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组织实施,搞好监督和中期检查工作,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2010年年底前,省里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
  问:为实现“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确保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两个规划”是我省“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落实“两个规划”,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要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学法、用学、执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强专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编制问题,配齐、配强法制宣传干部。要积极探索政府指导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运作机制,通过群众团体、法律协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力和影响面。要进一步探索新的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方法,充分利用媒体等社会资源,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要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同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保障。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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