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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立法保护不能再等了
2008-03-20 08:00:00 作者:□吴学安 来源:
  随着互联时代的来临,使得个人信息保护似乎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网络世界中,网站注册、电子邮件、个人聊天,每个注册参与者都被要求填写一份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的详尽程度远远超出身份证上所记载的范围。而问题在于,目前国内网站对网民的注册信息保护极弱,大多数网站都缺乏注册信息保护意识。更有甚者,某些网站为了某种商业利益竟将自己所掌握的网民注册信息资料成批成批地出卖给其他商业性公司。
  近年来,国内在讨论“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立法时,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个人信息保护,从而成为制擎国内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尤其是目前一些专门收购和买卖个人信息的网站或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和交易已呈现出专业化、行业化特点。
  在国内,一方面由于没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另一方面由于公民和社会普遍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个人信息被不合理地公开甚至滥用的情形随处可见。因此,如何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并通过立法加以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信息社会里,信息就是金钱,信息更能够带来财富。如有些人通过广泛搜集公开的地址、电话号码,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整理,然后通过出售的方式获取商业利益。问题是如果允许某些商业机构或者个人无节制地搜集个人信息,然后公开叫卖,那么,整个社会将会处于信息失控的状态。如有些医院将孕妇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转让给母婴保健产品的生产商,结果导致产妇的家中不断收到推销产品的骚扰电话。
  时下,某些机构因为不加限制地出售和使用他人的信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已不鲜见。如江苏南京的一位先生,自己在求职时交给聘用单位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人用于在某通信公司申领了一个手机号码,结果使用者1个月下来恶意欠费3000多元。尽管这位先生一再申明,但移动运营商仍坚持由他支付话费。结果双方对簿公堂也没弄出个谁是谁非。
  早在2005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就已递交国务院信息办。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课题组组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透露: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疗档案、职业情况等都属于这部法律保护的范围。但时至今日,这部法律仍处于研讨阶段,进展缓慢。随着社会生活日益走向开放,信息保护的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切实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步伐,理应提上议事日程。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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