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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精密司法”达致司法公正
2008-01-10 07:52:00 作者:傅达林 来源:
  最近读到一条来自基层法院的报道。1月3日,记者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看到不少怪现象:一位本该穿法官服的女审判员,竟然穿着一款红色羽绒服,并在庭审中打手机;书记员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正在作陈述的原告,听到审判长的手机响了,“知趣”地停下来,只见审判长把手机掏出来开始通话,通话时间近1分钟。据说在当地一些县级法院,这种庭审怪象并不罕见。
  如果没有被拍照曝光,这样的新闻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奇闻”,毕竟庭审时法官打手机、打瞌睡之类的事情,我们并不是第一次才听说。与那些司法不公及司法腐败相比,类似的司法行为瑕疵或许算不上什么“大事”,对于习惯了“抓大事”的人而言,这点芝麻琐事往往是不值得拿到桌面上来讲的。
  但笔者并不这么认为。如果简单的错误被不断重复,那么就有足够的必要引起我们关注了。不难想象,在担负着运送正义的司法最末端,如果诸法官都将审判当作“儿戏”般演绎,则无疑是令人担忧的。
  日本刑事司法领域有“精密司法”之说,旨在用周密的侦查、慎重的起诉及法庭细致入微的审理,去造成极高的有罪率。其实,精密司法并非哪个国家的专利,它更是现代人类制度文明的体现。现代司法要办出高质量的案件,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必须通过精密化的操作。一般来说,司法的“精密”程度不仅体现在司法结构的合理、均衡上,更蕴含在衔接紧凑、和谐无缝的司法程序中,藏纳于统一、规范、严谨的司法行为里。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上是否能够精益求精,在行为上是否符合司法礼仪规范,直接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司法精密程度。任何一种纰漏或瑕疵,比如庭审时的言行失范,比如判决书中的粗心大意,都会影响当事人及公众对司法质量的评价,都会使司法的公正大打折扣。
  不仅如此,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已经突破了传统定罪量刑、定争之纷的单一实体功能,它正在演变为国家展现制度文明的“仪式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法官近乎宗教般虔诚的精密推演,向社会传递出司法的权威与尊严,从而在民众心中矗立起司法庇护的大厦。
  其实,司法的公正与文明从来不专属于制度设计上的“宏大叙事”,它更潜伏于司法行为上的“细枝末节”。法庭不是菜市场,无论是改革后中国法官那一身庄重的法官袍,还是对法官审判“法言法语”乃至举止神态的苛刻要求,正是通过这样的仪式安排,才向社会传递出一种神圣而文明的司法体验。这种体验,构成了公众感知司法、尊重司法直至信赖崇尚司法的必要路径。否则,司法原本脆弱的威信必将在各种忽视细节的“庭审闹剧”中点滴消散,其维系法治的重任也终将付诸阙如。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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