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化运营效应
2006-07-17 13: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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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日照市城市建设的加快和投资环境的日趋完善,到港城投资开发、经商办企业者越来越多,土地资源的配置成为基础和热点。对此,日照市的决策者们用超前的思维,探索土地招拍挂等市场化手段经营土地的模式,发挥了土地潜在的最大效益,2001年前,日照市每年政府土地收益在3000万元以下,到2002年达到了3.7亿元,比前几年增长了10多倍。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面积占出让总面积的比例不断提高,通过招拍挂方式实现的政府土地收益占土地总收益的份额由2001年的22.7%增加到2002年的53.6%。2003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收益11.87亿元,是2002年全年的3.2倍,完成省下达年度指标的296.8%,增幅列全省第一位。2004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收益16.5亿元。 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协议改为招拍挂,变“政府说了算”为市场说了算”。过去都是行政命令划拨土地,日照也不例外。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地政府意识到只有通过市场手段运营好土地,才能增加政府收益。因此开始有益的探索。早在1988年日照市就开展了土地有偿使用的尝试,至1992年土地有偿使用趋于规范,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同年,出让土地57幅,面积1455亩。此后,日照市的土地有偿使用规模、范围进一步扩大,制度日趋完善,先后制定了出台了《日照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办法》、《日照市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第一次飞跃。1998年,该市根据中央、国务院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积极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并要求对商业、金融、旅游、娱乐、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有条件的都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1999年该市经过认真论证、周密准备,选择“黄金地段”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取得圆满成功,其中的一块15.3亩土地以高出底价118万元成交。这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成功拍卖,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这是日照市在运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方面迈出的坚实的一步。 只有在不断完善政策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经营市场化土地才能不断完善。2001年该市结合国发[2001]15号和鲁政发[2001]2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转发了《日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城市规划区内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招标拍卖的报告》(日政发[2001]43号文件),全面推行“商业、金融、旅游、娱乐和经营性房地产”五类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该文件出台后该市经营性用地的供给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过去的协议出让与招标拍卖公开出让的“双轨制”变为全部由市场配置的“单轨制”。实现了日照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二次飞跃。该文件比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早了一年。同年,一宗位于新市区、面积197亩的旧城改造用地,经过13家竞买者近1个小时、136轮次的激烈竞价,最终以12600万元高价拍卖成交,高出起拍价6800多万元。 倡导招拍挂为主体的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入市管理,特别是“五类”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建立,为经营城市土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市于2002年5月建立起土地有形交易市场。“日照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作为市区统一进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的管理机构,负责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事宜,为各类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提供交易场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设有窗口交易大厅和拍卖大厅,并配置了大屏幕显示屏和电子触摸系统,制作了展示栏,注册了国际域名网站,逐步实现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行为的规范化、交易信息传播的现代化和查询的公开化。同时,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日照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暂行办法》等10多项规章制度,为土地有形市场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进场交易的,必须纳入土地储备;对于可进场交易的经营性用地的首次转让,必须通过土地有形市场公开进行。 对于划拨用地,凡是经营性的,必须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对于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评估地价的基础上,协议出让,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自2002年5月份设立以来,已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159宗,交易额14542万元;办理土地抵押104宗,抵押金额126862万元。组织实施了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土地10宗,成交额18507万元。如2002年8月,一宗面积30008m2涉案土地历经10个工作日的挂牌竞价后,经过2个小时、13轮次激烈的竞价,最终以3550万元成交,高出挂牌起始价1750万元;2003年6月一宗面积2815m2的已出让土地的转让在交易服务大厅以挂牌方式公开交易成功,实现了二、三级土地转让规范化管理,标志着该市的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03年6月,在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548.78亩土地,是该市公开出让面积最大的一宗,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该宗地挂牌出让前,是日照市一企业拟与北京大学合作的产学研项目的三期工程用地。一期在1994年左右,当时土地价格每亩3万元,二期在1997年前后,土地价格每亩8万元。该企业于1999年开始着手三期工程的筹备,参与该宗地的征用、转用等前期工作,并拟以20万元/亩左右协议出让。部11号令以及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发布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建立产学研基地作为条件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该项目用地。该宗地在6月9日挂牌竞价当日,价格便由起始价2.6亿元上升到4.00亿元。其成交价达到48700万元。 土地是城市最大的存量资产,是城市最大的财富,经营城市就要以经营土地为核心,而要实现政府对土地高度垄断,就要有足够的土地储备。该市为切实解决分散管理,多头供地的问题,大力推行土地储备制度,不断扩大土地储备范围,依法将批次转用、征用后的新增建设用地、存量闲置用地、旧城改造腾出的土地和涉案土地资产,统一纳入政府储备的范围,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口子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政府垄断机制,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自土地储备工作开展以来,该市已储备土地5000多亩,其中已出让100多亩,实现政府收益1.5亿元。目前,该市正在对万平口地区万亩土地进行整体储备。莒县、五莲、岚山也相继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实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了有形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有了专门的场所,土地的市场配置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对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不准进场交易的,必须纳入政府储备;对于可进场交易的经营性用地的首次转让,必须通过土地有形市场公开进行。为实现建设用地审批的公开、公正,确保依法行政,该市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较早实行了用地会审制度,把用地审批和地价确认的审查,列为会审会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集体把关,杜绝了低价出让土地和不平等交易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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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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