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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土地管理 构建和谐市中

——济南市市中区国土资源管理纪实
2006-07-17 13:19:37
  □郭兵 黄勇 
 
  济南市市中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和谐市中,在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切实有效的努力,尤其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坚决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积极工作,切实发挥了国土资源管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市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区国土资源局近年来荣获“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示范点”、“全市‘蓝天工程’先进单位”、“全区先进党支部”、“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四次被授予“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区”光荣称号。
  领导力度与政府责任
  区委、区政府以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区”为抓手,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作为全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评榜”,工作中,始终坚持正面引导、重在建设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区政府把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决策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列入领导个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也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得到了区人大的审议通过,国土资源管理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日益增长。
  密切关注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区政府遵照国土资源实行严而又严的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了统一领导和集中协调机制,不断寻求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同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也经常过问并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涉及到的人和事,不袒护、不说情、不干预,坚决支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
  依法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积极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支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及提前预审,搞好监督和服务。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改革,继续加大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配齐了交通、通讯、取证等专用工具和设备。注重对执法监察人员内在素质的培养,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对所有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先培训再上岗制度。
  部门合作,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部门合力,建立相互协作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变系统行动为社会行动。通过建立完善司法例会制度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增进政府与群众的相互了解,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区政府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一项社会工程。
  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加强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和关键环节。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区政府十分重视国土资源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参加和带头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划拨了专项资金,购置了宣传设施,装修了宣传车,以保证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工作中,积极探索宣传的广度”,下大力气挖掘教育的“深度”。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深入持久的国土资源教育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创造一个全社会支持国土资源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真正成为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
  制定培训计划,搞好各级培训。区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对区领导、国土资源局干部进行培训,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办事处土管员、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进行培训,镇政府负责对镇所属办事处、村(居)土地管理员、村干部进行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按期落实。两年来,共举办专题培训班14期,培训900余人次。国土资源管理信息上下畅通,反馈及时,上报土地信息123篇。
  深入开展下乡巡回宣传活动。结合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春季和秋季开展两次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下乡宣传一改往年的单一形式,采取法规宣传和执法监察相结合、广播宣传与现场答疑相结合、区局与镇政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印制了“明白纸”和宣传公告,送发到户,张贴上墙,在两镇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和重点村(居)喷涂大型宣传标语29幅(块),利用农村集会分发材料30000余份。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了宣传范围,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依法用地的自觉性。
  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专题宣传日,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画报、宣传单。为进一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设置了宣传咨询站,出动了广播宣传车,现场散发宣传画报、宣传单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次。
  资源保护与综合业务
  区政府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和省、市相关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科学合理地利用好、管理好国土资源。把各项国土资源业务工作横向联系起来,紧密配合,综合管理,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依靠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认真对全市规划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为全市规划修编专题研究和规划纲要提供了基础资料。
  切实把耕地资源保护工作作为土地管理的重中之重。区政府根据当前土地总体利用形势,着重加强对全区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认真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5709.36公顷,耕地保护率达到83.2%,重新设立了多块保护标志,修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围绕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按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复垦指标,进一步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党家庄镇组织开发整理项目2宗,该项目面积254.24公顷,项目完成后,净增耕地29.78公顷。同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擅自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加强矿产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有效开发。坚持治理与疏堵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保护地质地貌景观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关停了禁采区特别是南高速外环路以内和重要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75家矿山企业。同时,大力推广无尘碎石技术,积极引导石子加工企业走无污染、科学化生产的道路。结合各矿区的实际,与矿山企业签订了矿区绿化责任书,搞好植树绿化、恢复植被工作。加大对已关停采矿区的治理力度,加强对“三小”企业的监督检查,严防反复。通过对矿产开发的有效治理,杜绝了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现象,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另外,积极探索矿业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了矿业权市场,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得到落实,严格规范了新办企业的审批程序。全面推进和落实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实现矿权收益250余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50余万元,2004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先进单位”。
  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自2003年1月以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土地“双查”工作和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严肃有力地查处了违法用地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土地资源利用环境。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群众心目中的影响力,使单位和群众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土地市场管理的文件精神,积极支持政府垄断一级市场、规范二级市场的决策,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出租、转让、抵押行为的查处,积极稳妥地收取政府土地纯收益,两年来共上缴土地纯收益360余万元,较2002年同期增加了33%。结合土地市场整顿工作,着重围绕规范管理下工夫、做文章,对有出租行为的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收费台账,按照规定办理了出租许可证。通过规范管理,及时掌握了土地使用的动态变化情况,保证了政府土地纯收益的顺利征收。
  做好地籍管理工作,为土地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一是准确、规范地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土地确权发证是地籍工作的基础,也是非常重要的地籍管理工作内容。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地籍调查、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都形成了一套规范的程序,严格按照“权属合法、四至清楚、面积准确”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程序。从受理到审核,从上报到发证,每个环节都有承办、审核、批准三方签字,确保了土地登记的准确性。从未发生因为错登、漏登等行为引起的败诉案件和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的现象。此外,不断扩大土地登记的宣传和引导,利用多种形式提高群众对土地登记的了解和支持,使全区土地登记的覆盖率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全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覆盖率达到98%,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覆盖率达到95%,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覆盖率达到85%,城镇住房土地登记覆盖率达到81%以上,土地变更登记率达到100%。各类土地登记近10万宗。
  二是及时、妥善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始终把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及时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纠纷。本着从大局出发的原则,严格按照《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受理、调查、调解和处理,努力做到受理及时,调查详实,调解耐心,处理得当。落实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专人负责土地确权与争议调处工作,妥善地为用地单位或个人解决问题。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上报市局,与市局领导一起,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研究问题,力争通过调解,达到各争议方的满意。近两年来,调处的10余起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
  三是全面、细致地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抓好每年一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保持对土地现状信息掌握准确的手段之一。根据有关地籍工作规程和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城镇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村庄地籍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各项工作。根据每年土地变更调查的任务重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在工作组织、业务指导、协调配合等各个环节中强化措施,注重对土地变更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与基层乡镇土地工作人员的配合,确保地籍变更调查及时、准确、无遗漏,为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等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四是不断完善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是运用高科技手段来管理土地信息的技术之一,系统的投入使用使得土地信息的管理更加高效、准确。为此,区政府从建立系统数据库开始,就非常重视。在工作的组织上,经费的落实上,人员的培训上,给予最大的倾斜和侧重。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四年的不断完善、修改、试用,按照《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规定,按时完成了建库工作。利用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使数据库最新成果应用于日常业务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基础工作与监察措施
  建立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监察队伍是提高国土资源监察工作的根本保证。重新理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区国土资源局监察科的工作职责,增加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检查职能。注重对人员内在素质的培养,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对所有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先培训再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都能做到勤政廉洁、秉公执法,具有较高的独立办案能力,并且在执法工作中未发生一起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行为。
  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为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一是依法健全完善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区国土资源局公布了举报电话,区、局、镇(办)各级都设立了举报箱,接到群众举报后,按照管理权限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汇报。二是着力坚持落实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制度,按照巡查等级和巡查周期对辖区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国土资源监察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市局,对已处理完毕的案件随时登记整理,进行备案。此外,还健全完善了信访制度、违法案件统计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执法人员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立严格、全方位的各项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逐步实现由“让人管”向“让制度管”的转变。
  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肃按法定程序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积极配合省、市国土资源监察部门对辖区内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遵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各类违法案件的处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避免失误。
  管理秩序与执法成效
  严格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制定巡回检查计划,按照巡查等级和巡查周期对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反复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004年以来,巡回检查140余次,制止了25起违法用地苗头。
  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上级督导信访案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此项工作视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区长于界平为组长、副区长张忠泉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中区的实际情况,召开了全区各办(镇)土地信访员工作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集中处理农村土地征用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定完成工作时限。2004年涉及本区的9起信访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
  协助市局监察支队对房地产清查及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中上报卷宗进行处理。自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以来,查处的59宗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严格落实执法检查统计上报制度,区局监察大队固定专人负责各类统计报表,对执法检查要求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做到了填写规范、准确、及时。
  环境建设与服务保障
  全面加强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部门如何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上入手,构建一个优质、规范、高效、廉洁的国土资源服务保障体系。市中区国土局向社会公开了服务承诺,规范了工作文明用语和忌语;实施了禁酒令;设立了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电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监督电话。在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流程的透明度上做文章,实行了“四公开”,即:职责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将局里各项业务职能整理成册,印制成“办事指南”手册。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商家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建立健全了监督体系,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法制环境。不但坚持从自身内部加强制度建设,还从社会各界邀请了20名行风义务监督员,聘请的义务监督员来自全区人大、政协、政府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从而加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外部监督,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效能。
  全面落实保障措施,营造爱商、护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在全面落实市中区以招商引资作为工作重点的前提下,努力探索如何为招商项目服务好、保障好,在国土资源行政工作中如何提供便利条件,把商引入、把商留住。从保障重点工程方面入手,制定了重点工程专人负责的措施,在保证正常工作运转的同时,对每一个重点项目确定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服务,以保证在国土资源保障环节上服务到位。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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