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灭囤地
2008-01-24 09:28:00 作者: 来源: |
一份最新的研究报告称,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囤积在开发商手里的土地,总量多达10亿平方米。这份由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指出,截至到2006年底,沉淀在土地上的资金估计约2.4万亿元,每年“囤地”所承受的资金成本约2000亿元。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也继国土资源部之后,公开建议应取消涉嫌“囤地”的开发商参与新一轮土地竞拍的资格,以遏制愈演愈烈的地价、房价涨风。而就在上述报告发布前夕,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关土地储备的全国性法规。 如此密集的针对土地储备问题的动作,让业内相信,2008年将很有可能是囤地“大限年”。 忽如一夜“冬”风来 2007年12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事实上,1999年的时候,同样是国土资源部也发布了一个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这个办法里面,对于土地闲置的一些情况也进行了一些遏制,时隔8年国土资源部“旧事重提”,显然表明未来的几年里,政府将更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储备的监管和处置力度,进而有效抑制“地主们”待价而沽的拿地行为。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一《办法》,明确要求今后的土地出让将一律实行“净地”上市,对于拟出让的土地,要在理顺土地产权和经济关系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熟地,按“净地”分宗出让。 对于出让地块规模,考虑到大宗地出让不仅不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市场调控,因此新《办法》强调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更多的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 新《办法》同时明确规定了每宗土地开发建设的时限,为了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根据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一般为2至3年的实际,还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住房的有效供应。这一规定,也为各地确定具体的单宗土地的供应规模提供了依据。 此外,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新《办法》将更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要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虽按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要严格按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的目的无疑就是为了消灭“囤地”。 沉重的“囤地赋” 一直以来,房价不断高涨的同时,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其目的无非是希望能够赚取更多的利润。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认为,其实不少开发商还有另一条敛财捷径,就是低价大规模囤积土地,待价而沽,人为哄抬地价。冷宏志直言,地少了,商品房也就少了,房价自然持续疯涨,这显然是政府不愿意看到的一个结果。 建设银行研究部2007年7月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 业内人士指出,都知道房价高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垄断,尽管房地产商大多否认房地产市场存在垄断,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度垄断,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土地所有权是垄断的,土地经营权也是垄断的,房地产经营形式也是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房屋开发只存在一种法定的模式—开发商模式,政府禁止城市居民、企业采取其他方式开发房屋或者自建房屋。在这种垄断下,中国房价形成“价格由开发商说了算”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王长德曾斥责:当前房价不是由市场决定,而是听任开发商主导。 垄断造成了房地产的暴利,在富豪榜上,房地产商之所以猛增并占据很大比例,业内人士认为与那些“地主们”巨大数量的不实资金显然有着很大的关联。据分析,房地产开发成本只占总成本的20%,房地产商的利润达到40%。如今有些房地产商已不再回避房地产的高利润了,前不久,针对深圳的房价狂飙,有位开发商坦承:“现在楼盘的利润率,已经高到让我们不好意思的程度了。” 正是这种暴利,让房地产企业一方面自己迅速积聚了财富,另一方面为他们赢得了很好的“业绩”,从而让他们获得更多的资金。而正是拥有了大量的资金,他们才有实力去获取更多的土地。去年7月份一个月时间,万科在全国各地拿地已经累计花出去超过60亿元,他们这么多钱是怎么来的?开发商“囤地”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在中国地交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就直言,在北京市已经形成实际供给的土地中,尚未形成实际住房供应的土地面积,占已出让住宅用地面积总量的53%。各种迹象表明,开发商“囤地”有愈演愈烈之势,调研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囤地”就高达381万平方米,比上一年增长30.8%,而2007年的情况呢,从万科等企业的表现来看,显然进一步升级。 相对于购房者而言,囤地将进一步使得房地产商处于强势,他们提高房价将变得更为容易,房价将更加背离市场价值规律,中国房地产业的垄断程度将进一步加深,房价将继续上涨,这也是当下政府最为担心的关键。 不同的声音 实际上,是土地供应短缺还是大量已出让土地被囤积,是造成地价持续高涨的真正原因--换言之,究竟是地方政府还是开发商应该承担高地价真正“幕后推手”的责任--的话题,一直存在不少争议。 从北师大报告披露的情况看,原来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本身也有大量囤积土地的行为,若干主要城市已连续三年未能完成预定的供地计划,已成为导致当地楼价快速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此一来,政企双方都要各打五十大板了。 更多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囤地本来就是房地产企业为求得持续发展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且优秀企业会在行业低谷来临前主动放慢囤地的步伐。在监管部门、投资者、媒体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下,上市房企应该是地产行业中行为最为规范的一类企业。 既然囤地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业内不同意见者认为,那么我们就应该更为准确地看待房地产企业的拿地行为,并相信至少优秀的企业会理性地把握好拿地尺度。同样是万科,2007年的计划拿地量比2006年实际拿地量要少,结合公司董事长王石前些时候对房市泡沫发表的言论,可以认定万科并没有头脑发昏不顾一切地拿地。 支持者进一步说,如果开发商真的是在大规模地囤地,资金来源无非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前者会提高公司的负债率,使得财务风险加大;后者会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开发商显然明白,净资产过大对管理层来讲显然会带来压力,也因此即便他们有心多“囤地”,但他们的资金也不会达到让他们“为所欲为的地步”。 而相对理性一点的反对者在批评开发商“囤地”行为的同时也指出,房地产价格的上升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形成的,如果因为有“囤地”的存在,就片面的认为,“囤地”应该为今天的高房价负主要责任,多多少少有些牵强。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一定数量的“囤地”,开发商面临的将是无“米”下锅的尴尬,而没有“米”,市场上的住房供应显然就会减少,谁又能保证这不会引起下一轮房价的上涨,到那个时候,我们还应该责备什么? (李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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