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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 狗祸

■周末感言
2006-07-17 13:19:54
  □于冠深 
 
  就代步的工具而论,我想,大体来说,从我父辈往前的若干辈,是骑毛驴的若干代;我这一辈人,则是骑自行车的一代;到我儿子们这一辈人,大约就可以说是拥有家庭轿车的一代了。这才多少年呀!家庭轿车的发展之快实在出乎意料。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但事情有其利必有其弊。就这样那样的弊端而言,最为彰明昭著的,大约得说是防不胜防的车祸。远的不说。就我所知,近的便有两例,这里只说一例:有位女同胞骑自行车上街,隔马路出这个院门进那个院门。出了院门,她一如既往地先行左顾右盼,以为没有危险之后方才穿过马路。岂料一车飞至,将她撞倒在地。
  不是以为没有危险以后方才过马路的吗?怎么又出事了?原来,这是一条没有红绿灯的并不太宽的马路。因为马路是弯的,她只能看出去一百多米。虽然一百多米也不算太近的距离了,怎奈那车开得太快,并且,肇事责任人承认,“心里有事”。超速行驶却心不在焉,想不出事谈何容易!
  轿车之进入家庭,就代步工具而言,大约可说是实现了现代化了。现代化有现代化的要求:驾车人须具有相应的素质。驾驶技术当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安全观念和责任意识得跟上趟。而事实是两者间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具体来说,有些同志开车上路,对于自己的车轱辘所具有的瞬息之间即可酿成致人伤残以至于死亡的祸事,缺乏考虑,认识不足,甚或麻木不仁。于是,“敢”字当先,“楞”字紧随,或横冲直闯,或猛塞硬挤,或超速行驶,或酒后驾驶。总而言之,这样那样的违规行为所在多有,屡禁不绝。
  上述女同胞之被撞,还有一点也应说及:假如她骑车快行,大概就没有事了。原本她也想着要骑快一些的,然而对过恰恰有条遛马路的狗。她一向对狗避之惟恐不远,故此不由放缓了速度。可见,此一祸事的酿成,也有狗的因素在内。——车与狗上下其手。
  城市养狗发展之快,眼下可说是达到了比家庭轿车发展更快的令人瞠目的程度。这固然也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是否也是现代化的一个标志我就不知道了。只是,有一点也应提起注意:养狗者应强化文明养狗的意识。
  所谓文明养狗,就是养狗要遵守有关的规定。就眼下的情况来看,做到文明养狗的当然也有,可惜为数不多。于是,这样那样的狗害(比如狗的骚扰)乃至于狗祸(比如恶狗咬人)便不可避免。这里,我给养狗的同志传递一个信息:不养狗的人们,尤其是遭受着狗害又特别是遭受过狗祸的人们,对于这样那样的不文明养狗行为,很是反感,讨厌,不满,背后说啥的都有。有个被狗咬过的男同胞的破口大骂,让人懂得什么叫做深恶痛绝。骂人不对,应该检点。而首先应该检点的,无疑是不文明的养狗行为。
  一个车祸,一个狗祸,我以为这是当下某些城市里不可小视的两端祸事。消弭两端祸事,从根本上说,当然有赖于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与有关者文明素养的提高。但这需要时间。作为当务之急的应对措施,则是我们出门的时候,务必提高警惕,绷紧神经,张大眼睛,少些麻痹大意,多些左顾右盼。说是防不胜防,不错;说是有防胜于无防,更对。
编辑: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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