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民意”也是百姓的需要
2006-07-17 1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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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决策》杂志,披露了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的一些工作情况。这个中心成立于2004年,目前在湖南省乃至全国已经产生了较大影响。中心工作的宗旨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做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主要是服务于湖南省及地方党委政府决策。 湖南省成立这种专门的民意调查机构,来倾听民意,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思路,值得肯定。但是,这种民意调查机构仍然有其局限性。如新闻报道所说,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他们并不接受民间的商业调查,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委托调查和中心根据政府当前的任务所做的一些自主调查。其实,该中心还有许多调查结果是高度保密的,仅仅供湖南省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 换言之,作为政府部门的一个民意调查机构,它的许多调查结果并不对外公开,仅仅供政府部门领导了解“民意”之用。这就使得有许多的“民意”,政府已经了解,而广大老百姓自身却可能并不了解。这样一来,就在政府和广大老百姓之间形成了一种“信息差距”,即政府部门掌握更多的信息,而百姓不了解;政府了解“民意”,而百姓却对此难以把握。 政府相对于广大百姓来说形成了一种明显的“信息强势”。显然,作为公权机关,政府相对于每一个百姓来说,都具有“权力强势”。“权力强势”与“信息强势”相结合,其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就民意调查而言,如果政府可以动用纳税人的钱财建立起民意调查机构,而得出的民意调查结果却只为政府部门自身所掌握,不对百姓公开,这固然可以给政府部门顺应民心决策提供方便,但也给政府部门提供了暗箱空间。 所以,在民主法治的社会,在政府部门和百姓之间应该努力形成一种“信息均势”,以改变这种政府“信息强势”的局面。这样,才更有利于强化百姓对政府部门的民主监督,捍卫百姓自身正当权益。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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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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