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烧大桶停业整顿
2008-06-17 07:13:00 作者: 来源: |
大众日报编辑部: 6月13日,宁津县环保局看到大众日报刊登“宁津县张大庄乡公路两侧有劈烧大桶污染环境”一文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监察、监测等科室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勘察发现:在宁津县张大庄乡公路两侧一共有四家劈烧大桶的小业户,其生产工艺是从外地购买废旧大桶,然后把废旧大桶分段劈开,通过焚烧压成板材后售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地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 二、处理意见 1、对以上四家劈烧大桶的小业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时间为一个月。2、整改后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废气有组织排放)。3、对仍达不到要求的业户,依法坚决取缔。 宁津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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